图为:廖某某 图为:贡嘎山位于四川省康定以南,有海拔6000米以上的山峰45座,主峰海拔7556米。 据《驴友网》报道长假期间,廖某某等10名驴友未向相关部门备案,私自徒步穿越贡嘎山,途中一人失联。甘孜州体育局接到报警后,派出三支队伍前去救援,终于找到了失联三天的驴友。因违规穿越,获救驴友自己支付全部搜救费用近万元,并接受相关处罚。
驴友报警
徒步贡嘎山 一人失踪三日
9月中下旬,四川驴友马文龙在网上发起贡嘎山徒步的征集令,9月30日,廖某某等有徒步穿越高山经验的9人加入进来,开始前往贡嘎山。“5个四川人,5个广东人,21岁的廖某某在成都某单位上班,之前就与我认识,他有户外运动经验,喜欢骑自行车,身体比较棒。”
按照既定路线,从成都到康定后,徒步路段是经老榆林—格西草原—上日乌且—冬季牧场—贡嘎寺—子梅垭口—上木居,其中老榆林—上木居全长70多公里,预定5天时间,费用人均1100元左右。
马文龙称,该路段比较经典,以前自己也和其他人穿越过这条路线,均没发生过意外。
徒步第3天,10月2日,按照安排,徒步团队是从上日乌且营地徒步前往冬季牧场,途中要翻越一个海拔为4800多米的垭口,考虑到21岁的廖某某有多次穿越其他高海拔地区的经验和身体棒等因素,由廖某某走在最后收尾。
“到了下午6点多,其他队友都到了,廖某某还没有到,我们就原路返回,冒着大雪一直回找了10多公里,到晚上9点还没有找到,以为他返程了,没过垭口就直接下撤从老榆林回成都了。”直到10月4日下午,马文龙等人完成徒步后也联系不上廖某某,与廖某某家人联系才发现他一直没有音讯,马文龙不得不报警。
马文龙介绍,廖某某带有钱包、手机,身上的食物和水至少能保证一天的供给,再加上中途有藏族同胞的定居点补给,生存是完全不成问题的。“就怕他迷路了。”马文龙说。
社会救援
先后派出三支搜救队
甘孜州体育局登山协会秘书长熊安平介绍,10月4日深夜接到求助信息后,立即向康定县相关部门汇报,政府马上成立救援小组,次日上午8时许,第一批8人的救援队就沿着失踪者走的路线上了路。
5日上午共派出两支搜救队,中午12时派出了第三支搜救队,由于这两天一直在降雪,未发现廖某某的踪影。
熊安平表示,这个团队徒步穿越之前,没有申报登记,是一次违规穿越,等搜救结束后,必将依法对其进行重处。“我们还给廖某某的家属说了,要他们承担救援费用。”
康定县旅游局负责人介绍,进入“十一黄金周”以来,甘孜州境内的旅游及户外活动游客大幅增加,仅康定县老榆林一带就聚集了900多个户外爱好者探险旅游。“驴友出门旅游度假,要遵守当地户外旅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登记、报备手续,避免出现这样既浪费社会资源又威胁自己生命的事件。”
记者调查
不备案就登山并非个案
马文龙承认,开始穿越前,并未向甘孜州登山协会和体育部门登记备案,以前穿越走这条路线也都没有备案。马文龙认为,这条线路无人管理,一般来说不需要登记备案。
记者在网上看见,征集穿越此条路线者不在少数,记者联系了其中三个已经穿越过的团队,这些领队均表示,没到登山协会登记备案过,也没有出过什么事。
最新进展
失踪者找到 搜救费自付
6日18时30分许,搜救队伍在康定县玉龙西与老贡嘎寺之间的山谷间,找到了已失踪3天的驴友廖某某。原来,掉队的廖某某与其他团队会合在了一起,减慢了出山的进程。
甘孜州登山协会和康定县委宣传部证实,整个搜救费用约有一万元左右,廖某某家属支付全部的救援费用,也愿意接受处罚。
6日,廖某某随搜救队一起安全到达康定县。
相关规定
按照《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海拔3500米以上登山户外运动需要向体育部门申报。四川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国内登山团队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准。不符合条件的,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
专家说法
违规驴友是否应该自付救援费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行政法协会副会长刘莘表示,驴友们的违规行为是一种过错行为,自付救援费用从法理上来说没有问题。救助属于一种特殊服务,因你而产生的费用由你支付,没什么可抱怨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表示,一些驴友去了有禁止性公告的地方,其行为后果增加了社会成本,个人买单是应该的,不能由全民给他们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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