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网
标题:
9月10号,初秋拉练高骊山
[打印本页]
作者:
驴友团
时间:
2016-9-7 15:34
标题:
9月10号,初秋拉练高骊山
秋天了,又是登山徒步的好时节。为了能走的更远,为了心中的那座山,拉练起来吧。。。。
高骊山,最高峰海拔425m,为镇江境内第三高峰,山形挺拔,山势险峻,每个山头各有特色,行走山巅,视野开阔,移步换景,令人心旷神怡;攀爬起来,亦惊亦险,但提振精神,激发欲望,韵味十足。
【集合时间】9月10号早上7:00
【集合地点】天河星城东大门
【领队电话】老左 15952879026
【个人装备】
建议轻装。30L以下小包即可,主要背负饮用水和食品,穿长袖长裤的衣服,以免树枝划到胳膊和腿。登山鞋(最好中帮),手套、帽子必备。登山杖选带,两山灌木烦人,拖衣拽帽的,登山杖有时会成累赘。
食品:一顿中餐和饮用水。
本次活动为自驾拼车,报名时向领队说明几人几车,以便统筹安排。每人车费10元补贴司机!
参加队员要求;
○ 服从领队,严禁个人英雄主义;
○身体健康 无突发病史(心脏病,冠心病等);
○注意环保,处理个人垃圾;
○不随便招惹动物及任意砍伐保护及稀有植物;
○年满18岁具有独立行事能力;(儿童需家长携带)
○具有团队和吃苦精神,顾全大局。
【免责声明】
领队是义务的,所起的作用是协调与支持活动的顺利开展,无法保障你避免意外的可能,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活动自费自愿参加,领队提供组织、线路、活动等方面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参与者自己对自己负责,参加者自己办理保险也可委托领队办理户外保险。请参加人员注意活动安全!如有意外,发起人 领队和镇江行云户外运动俱乐部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报名参加视同完全同意本召集的内容与活动方式的约定,并严格按要求参加活动。
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凡报名者均视为已接受放弃损害赔偿;
本次活动约伴人与同行驴友均为无偿提供活动的援助、支持者。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和镇江行云户外运动俱乐部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
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约伴人同样不承担。
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同行人员。
启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启程时退出本次活动。
【特别申明】
(1)领队的服务是义务的,所起的作用是协调与支持活动的顺利开展,无法保障你避免意外的可能,亦不承担任何责任。领队对于线路的行进和更改具有全权。以上预计可能的以及其它无法预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参加者自行评判风险承担能力,审慎选择参加,风险完全自行承担。报名并参加者视为完全同意本召集的内容与活动方式的约定,并严格按要求参加活动。
(2)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3)走近自然、享受自然、保护自然,做一个环保主义者。
欢迎光临 旅游网 (https://lvyouwang.org/)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