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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湿地旅游要科学适度 [打印本页]

作者: 旅游网_miller    时间: 2012-3-2 10:56
标题: 湿地旅游要科学适度
  中科院遥感应用研究所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的“中国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初步评估”研究结果显示,目前我国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湿地面积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近八成湿地保护区保护效果较差,亟待引起重视,加大保护力度,提高保护成效。
  截至2011年底,我国共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614个,湿地公园(含试点)213处,其中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91个,国际重要湿地41个,已初步形成以湿地保护区为主体,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海洋功能特别保护区、湿地多用途管制区等多种管理形式相结合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

  引起湿地保护区保护效果较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湿地保护立法滞后、湿地流域治理不足等,不适当的旅游活动是一个重要因素。一些地方政府,只看到旅游业发展给当地经济带来的巨大收益,却看不到旅游业泛滥给湿地环境和野生物种所带来的严重破坏。把旅游步道建到湿地核心区,湿地生态系统被切割得支离破碎。为招徕游客随意放逐家禽到湿地,加大了野生物种被传染疾病的可能性。

  2012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与旅游”。开展湿地旅游的最终目的是为湿地保护植入新的动力。因此,笔者认为湿地旅游应科学适度。

  开展湿地旅游要把握分寸。对于一些远离城市的重要生态湿地,无论风光多么迷人也尽量不要进行开发,应该给予绝对保护,以保留自然界不可再生的本底。对于以城市近郊的湿地保护区为依托开展湿地旅游的,要依法在实验区进行,不要深入到核心区,严格监控人流、车流的数量,以免影响到湿地野生物种的生存。

  开展湿地旅游要突出特色。湿地旅游应着重展现湿地风情和宣传生态理念,强调尊重原生态、贴近大自然。要做到行为有度,不惊扰、不危害湿地物种的生活,不干涉、不破坏湿地系统的演化。要做到生态优先,对游客及公众普及生态文明和湿地科普知识,提高整个社会的湿地保护和生态保护意识。

  开展湿地旅游要科学引领。湿地所在地政府部门及湿地管理机构要把目光放长远,不能竭泽而渔。要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生态意识和保护技能,通过培训培养他们的生态素养,使他们对游客起到引导与示范作用。要在提高游客素质方面下功夫,注意宣传湿地保护区的生态价值,引领游客科学文明旅游,以保持湿地固有的特征和性能。

  总之,湿地旅游与湿地保护并非针锋相对,对于广大湿地保护区而言,只要科学规划、掌握适度,其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可以同时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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