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6日消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促进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工业旅游、旅游演艺等创新发展,促进非遗主题旅游发展。组织实施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引导公园、景区、体育场馆、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城市群、都市圈等开发跨区域的文化和旅游年票、联票等。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带薪休假与法定节假日、周休日合理分布、均衡配置。 《意见》还提出,落实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纾困扶持措施。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数字文化、智能体育等消费新业态。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等消费跨界融合,积极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发展适合老年人消费的旅游、养生、生活照护等产品和服务,支持开展省际旅居养老合作。 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方面,《意见》指出,提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民宿经济、户外运动等服务环境和品质。《意见》鼓励各地区围绕商业、文化、旅游、体育等主题有序建设一批设施完善、业态丰富、健康绿色的消费集聚区。推动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优化配置社区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此外,《意见》要求完善平台经济、跨境电商、旅游度假、餐饮、养老等领域服务标准。适应乡村旅游、民宿、户外运动营地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小规模用地需要,积极探索适宜供地方式,鼓励相关设施融合集聚建设。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由于国内疫情多发,消费特别是接触性聚集性消费受到较大影响,3月当月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由增长转为下降,消费恢复进一步承压。但同时要看到的是,疫情对消费的影响是阶段性的。随着疫情得到有效管控、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正常经济秩序将快速恢复,消费也将逐步回升,消费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努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落实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纾困扶持措施,鼓励地方加大帮扶力度,支持各地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措施,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鼓励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将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以投资带消费。有序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释放更多消费潜力。 全力保障消费供给。支持各大中城市科学规划建设一批集仓储、分拣、加工、包装等功能于一体的城郊大仓基地,确保应急状况下及时就近调运生活物资,切实保障消费品流通不断不乱。认真落实4月18日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的基础上,全力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建立完善重要商品收储和吞吐调节机制,持续做好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落实好粮油肉蛋奶果蔬和大宗商品等保供稳价措施,特别是要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充分发挥适应防疫需要的新型消费优势。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促进新型消费,科学推广无接触交易服务,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服务等“智慧+”消费,既提升居民消费便利度,又助力数字经济大众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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