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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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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非法载客的“黑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最大安全隐患和威协。近期驴友在我游论坛上发出“丽江拒黑车被打,大家要小心”,引起小编的注意,在此陈述事件经过,请广大驴友提高警惕。 事件经过:(向大家汇报一次去丽江旅游的经历,希望大家提高警惕,丽江风景不错,但是由于常年的过度开发,给我的感受是,物是人非,强盗横行。 2011年11月15日通过丽江一客栈电话预订了去泸沽湖的往返车,当时找的就是一个姓杨的中年妇女。如图:
后称“杨姐”,手机号码13988892338.第二日晨8时,我见到那辆车既不是当初电话里承诺的依维柯中巴,而且车身上无任何旅游运营标志,就起了疑心,当时拨打丽江市旅游局及丽江市运政处电话,查出此牌照为:云p-66620的中型面包车。如图:
为违法运营车辆(无权运营丽江古镇-泸沽湖路线),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去泸沽湖路上都要6-8小时,路途遥远而且都是山路,作为一名游客,从安全及其他因素考虑,肯定不愿意继续乘坐一辆没有正规营运资格的黑车,就在我决定不上车换乘其他正规有运营资格的车辆时,被这位“杨姐”及其一伙的一个男人(图左一)辱骂及并将我从正规旅游车辆上强行拉下来,并且说:“你不坐可以,但是钱一分不少要交!不交就别想离开!” 气急之下,我拨打了旅游投诉电话,并对车及她本人拍照留证。看到我们拍照,他们立刻慌了,图中男人上来就抢我拍照的手机,没抢到,恼羞成怒,众目睽睽之下对我进行殴打,将我右耳打伤,眼镜打碎,衣服也扯破,当时旁边有我的朋友及几十名旅客看到,也有人拍下了大人视频。 打完以后我只有拨打110,拨打110的时候他们这群人还在嘲笑说,“你打什么电话都没有用,我跟你去派出所都行,就在旁边。”果然到了管辖的古城派出所,干警二话没说,先对我这个受害人一顿训斥,在我旁边的朋友开始录音的时候,说话才变正常。 经过调解,打人者拒绝任何赔偿。做了一上午笔录后来也不了了之。 人在异地,受如此遭遇,对丽江完全心寒。后虽多方投诉(拨打几十次,5个政府监管单位的电话)其中拨打“96128”丽江政务中心,得到的答复居然是,你订了车就要坐,不然就是违约!还让我去找工商部门,态度极为恶劣。朋友劝我说,不用再投诉了,没用,他们都是一丘之貉,都是利益共同体。我就想要问,他们的利益哪里来的,都不是我们这些游客给的吗?不保护我们利益,他也死期不远了,所以坚持讨个说法!但是果然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人身财产损失不说,旅游的心境也荡然无存。浪费做笔录的一天时间。没有下文! 后来乘坐丽江客运站的大巴去了泸沽湖,路上遇到几个驴友,居然正好是乘坐这位“杨姐”的车去的,一路上到处拉客购物,还要车上的人都去参观什么“家访”,名为“家访”,其实里面都是让你花钱算命购物,车上乘客不去,还遭到辱骂,称乘客为“一车垃圾”,搞得心情很坏。 后据查,这辆黑车属“宁蒗彝族自治县农村客运公司”,这个公司有6台车都常年在这条丽江-泸沽湖的违法营运。坐过的旅客都对他们恨之入骨。简直就是丽江旅游的一颗毒瘤。 丽江的很多客栈都是向旅客推荐他们的车,收取提成。 其实去丽江周边景点,丽江客运站都有专线大巴,车况好,服务好,又没有强迫购物,还有保险,价格还便宜些!这种黑车一般报价160元来回,而正规国家运营的大巴只要154元就可以来回了,而且回来的时间自由,来回分开买票,时间也自由,早上8点到10点都有。建议各位驴友一定要吸取我的惨痛教训。 小编提醒广大驴友在租用车辆前,应认真核查车辆的营运证件,一要检查车辆是否拥有《道路运输证》;二要核查车辆的“经营范围”(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是否符合用车行程范围需要,如租用外籍车辆,用车行程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三要检查车辆的承运人责任险是否有效。 驴友们请使用正规租车公司的车辆,杜绝黑市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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