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关于我省部分地级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试点恢复经营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12个地级市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本市区域内团队旅游经营业务,不得经营跨市和出入境团队游业务及“机票+酒店”业务。 通知要求,试点恢复经营业务的旅行社应当优先选择低风险地区、露天开放及自然景观类观光项目组合旅游线路,选择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客运公司、住宿、餐饮等单位作为服务辅助人,以游览观光度假为主要方式开展团队游活动,避免组织参与人员密集或封闭场所的相关活动。旅行过程中,尽可能安排游客隔位、分散就座,佩戴口罩。游览过程中,导游要引导游客保持合适距离,减少交流、避免扎堆。 对报名参团游客,旅行社要履行疫情防控的提醒义务,查看游客“粤康码”等,了解游客身体状况,并控制团队规模。(陈熠瑶) 广东12市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 GMT+8, 2024-11-22 1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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