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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谈李天一案:强奸陪酒女危害小

2013-7-18 09:06| 发布者: 旅游网_miller| 查看: 736| 评论: 0

摘要: 清华教授谈李天一案:强奸陪酒女危害小 据《北京晨报》报道16日,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 ...

清华教授谈李天一案:强奸陪酒女危害小

      据《北京晨报》报道16日,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此微博一出,立即“一语激起万条骂”:@羽之昕_3240: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

  @妖风那个吹:易教授,人人平等你懂吗?我不想骂人,你这么大的学问的人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截止到16日21时,易延友的微博原文被转发2万次,评论1万次。下午3点37分发表的最后一条微博“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网络就是网络,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也被转发超过5000次,评论1万条,可谓“一言激起万条骂”。

  以下为微博原文:

  @易延友: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1、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最新进展

  7月17日下午,当事人易延友在新浪微博中针对李天一案“”言论致歉,称“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并删除了“强奸陪酒女危害小”言论的相关微博。

  (原标题:清华教授谈李天一案:强奸陪酒女危害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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